摔車怪清潔隊沒掃落葉 騎士怒提國賠求償13萬敗訴
2025/05/21 06:1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汪姓男子騎車自稱壓到落葉摔倒,怒控市府未清掃提告求償13萬餘元,台南地方法院認為落葉可以看見也能閃避,且清潔隊已定期掃地,所以駁回汪男上訴。(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汪姓男子騎車摔倒,怒怪路上落葉未掃,向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求償13萬多,二審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認為,汪男騎停紅燈時也有發現落葉,應該可以閃避,清潔隊按表定清掃,落葉沒有明顯堆積,所以駁回汪男請求。
2022年3月間汪男騎乘機車在停等紅燈起步後,因壓到一堆尚未清掃的小葉欖仁落葉,導致人車摔倒。他因此受傷、機車毀損,主張安南區清潔隊未妥善清掃道路,構成管理疏失,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請求賠償醫藥費與精神損失共13萬3130元。
汪男認為,該路段清潔人員當日只有上午清掃,下午未安排人手,當時又是落葉季,葉片堆積疑似多日未處理,市府也未設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環保局應負起設施維護責任,保障用路人安全。
環保局反駁,清潔隊依每日兩個時段排班掃地,事故當天,負責人員請假由機動人員遞補,並非無人打掃。落葉為自然掉落,非人為堆置垃圾,風向與氣候影響大,難以全天候即時清除,而且警方事故現場照片亦顯示,路面落葉零散分布,未見明顯危險情況。
法院認為,落葉數量並不顯著,也沒有潮濕、積水,汪男等紅燈時也能見前方落葉,應有能力閃避,無法要求市府負全責。此外,落葉屬於季節性自然現象,無法要求市府即時全面掃除。綜合清潔紀錄、照片與汪男陳述,認定市府無管理瑕疵,駁回汪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