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繳1張停車費可領回被拖吊車 將修法
民進黨議員李天生質疑,很多機車車前車後繫了多張收費單,卻未見市府拖吊。(李天生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很多汽車或者機車前後常夾著多張停車收費單,民進黨議員李天生昨在議會質疑,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突破二億元,這些停車單究竟繳了沒有?更批交通局無力催討,且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有漏洞,不管欠多少張繳費單,遭拖吊後只要繳一張就可把車領回,讓人可鑽法律漏洞,要求修改。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已著手修改自治條例;停管處處長盧佳佳表示,該自治條例已完成修改,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六月三日審議,將增列第十三條第二項,明定車輛若被拖吊應繳清停車欠費始能領車。
市議員李天生表示,依審計部報告,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費用二○一七年以前累積金額一.四億餘元,二○二三年有二千多萬,累計起來已突破二億元,很多民眾向他反映,看到自小客車或者小貨車車窗前夾著很多停車收費單,也有很多機車車前車後繫了多張收費單,卻未見市府拖吊;葉昭甫表示,有車主可能採用「線上繳費」,雖繳了未拆下來。
李天生不滿表示,目前停車欠費已達二億元,據了解有人欠了十一萬停車費未繳,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若長時間不繳費就應該拖吊,但交通局都不拖吊,即使拖吊,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並未強制全部繳完才能將車領回,根本是鑽法律漏洞,要求修改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