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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睡夢中被口交崩潰 室友辯「肉欲太重」判4年

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陸男判刑4年。(資料照)

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陸男判刑4年。(資料照)

2021/09/20 21:1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陸姓男子網路刊登徵室友廣告,一名男大生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陸男聯絡後搬入同住套房,未料陸男竟趁他熟睡時對他口交,男大生實在受不了搬走後提告,陸男雖否認性侵卻在2人LINE對話表示,「肉慾太重了」、「對不起」、「讓你有不好的感覺」等語,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陸男判刑4年。

判決書指出,陸男於前年4月間在台中市租屋,在社群網站論壇校板刊登徵室友廣告,男大生見此廣告後,透過該論壇、通訊軟體LINE與陸男聯絡後,同年6月搬入與陸男同住套房,未料隔月15至19日間凌晨,陸男竟趁對方睡覺時鑽入棉被內,以手撫弄下體,再以口含被害人下體性交得逞2次。

同年7月底,被害人無法忍受陸男行為,搬離套房後報警證稱,「我記得當時陸都會玩電腦到凌晨2、3點,後來也常常凌晨3、4點才睡,但我都是早上6點要起床,常常只能睡2、3小時,因此都睡得很熟,我醒來的時候,發現褲子被脫下,且有感到陸在棉被裡對我口交,期間大概有3次」。

但陸男否認猥褻與性侵犯行,合議庭以雙方LINE對話,被害人詢問陸男「其實我搬走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你常常在晚上會碰我下面,有時還脫我褲子用嘴巴弄,我真的很不喜歡,但我自己實在不太敢講...因為住一起又講那些,但我現在要搬走了,可以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嗎?」

陸男則回稱「肉慾太重了,拍謝就是會對男女都很好奇但是只是玩玩而已」、「對不起」、「讓你有不好的感覺」,法官認陸男狡辯據此判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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