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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火害2命許濸雄逃死 死者父親:凶手曾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

    死者父親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記者羅欣貞攝)

    死者父親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記者羅欣貞攝)

    2024/11/1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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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首件國民法官案宣判 刺青店2死縱火凶嫌一審無期徒刑、死者家屬認太輕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去年10月29日屏東市民享路刺青店遭縱火,造成黃姓老闆夫妻雙亡,屏東地院今天(15日)下午4點宣判,法官依殺人罪判許濸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男的父親自到庭聽判,認為判太輕,且許男曾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

    黃父在聆聽宣判之後表示,「我們的要求是可以判死刑,可是就是不如預期,雖然是判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何謂無期徒刑,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濸雄現在19歲,25年後他才44歲,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在審理期間問到的,許在羈押時會客的錄音檔就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

    黃父說,這一年來,很漫長很煎熬,很感謝屏東地檢署的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等人的用心協助,也謝謝陪同的2名律師,犯保協會的人員,大家辛苦了,會再跟律師商討之後,再決定要不要上訴。這次2條人命,他(指許男)在過程中表現的都是一直想要報復,只要他不高興他就會報復就要想誰死,這個人應該要判死刑,這樣太輕了,就是現在的司法大概就是這樣,「我們也會盡最大的努力」。

    去年19歲凶嫌許濸雄到屏東市民享路刺青店刺青,因不滿30歲的黃姓老闆要求其排隊,一直賴在店內多日,黃姓老闆疑似驅趕他離開,引起許嫌心有不甘,去年10月29日清晨4點多拿汽油到店裡潑灑縱火,造成黃姓老闆及其28歲太太傷重死亡,屏東地檢署今年3月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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