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鬼父藉抓癢猥褻女兒 被法官判1年4月

北部一名鬼父藉口抓癢卻猥褻女兒,士林地院審酌鬼父是累犯,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資料照)

北部一名鬼父藉口抓癢卻猥褻女兒,士林地院審酌鬼父是累犯,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資料照)

2024/05/21 13:0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部一名鬼父前年晚間趁替女兒抓癢機會,撫摸對方乳頭再拍打臀部,士林地院審結,指鬼父已有多次猥褻女兒的前科,並假釋出獄,仍故意再犯本案,已構成累犯,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

這名鬼父是在前年11月晚間8時許,趁幫女兒抓癢的機會,下手猥褻女兒,鬼父到案後坦承犯行。

士院指鬼父犯案的時間並不短,顯非偷襲、短暫性的不當觸摸,因此鬼父犯的不是性騷擾罪,而是強制猥褻罪,且鬼父曾犯強制猥褻罪遭判刑確定,出獄5年內又犯本案,已構成累犯。

士院並痛批,鬼父不思善盡呵護、照顧女兒成長之責,只為滿足一己性慾而猥褻女兒,況且鬼父不是第一次猥褻女兒,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對鬼父判刑1年4月。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新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