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能當議員不能當立委?南投縣議會:史雪燕依中選會函文遞補
中配史雪燕,2021年8月由中選會公告遞補為南投縣議員。(資料照)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舉中配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為例,認為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2026年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並無違法。針對內政部戶政司回應指,南投縣議會並未告知史雪燕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等相關規定,南投縣議會表示,議會當初是依中央選委會函文辦理史雪燕遞補事宜,中選會應該對史是否可遞補議員的相關法令最了解,不應把責任推給地方議會。
南投縣議會第19屆議員當選人游宏達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最高法院110年8月11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解除其議員職權,並由中選會110年8月24日依公職選罷法規定公告中配史雪燕為遞補當選人,任期至該屆縣議員任期屆滿日為止,成為南投縣首位中配議員。
而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2026年是否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8日即舉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為例,顯示李貞秀遞補並無違法。
內政部:中配就職前 應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內政部民政司則回應強調,依內政部98年3月30日函文,南投縣議會應於史雪燕就職議員前告知其如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不過截至史雪燕去職前,南投縣議會並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對此,南投縣議會回應說,當初縣議會是依中央選委會函文辦理史雪燕遞補事宜,至於史是否應放棄外國國籍才能遞補,選委會應該對相關法令了解最為清楚,如果不能遞補就不應發函,或若須注意相關規定,也應註明,不應把責任推給地方議會。
史雪燕:中配參選前就應規範
史雪燕則表示,中配是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約束,來台想取得身分證,必須先出具放棄中國戶籍證明,所以對來台的中配而言,她認為並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況且政府若認為中配擔任公職要先放棄中國等外國國籍,應該在中配參選時就規範,不能說兩岸條例只保障參政權,等到擔任公職或要遞補時就得回到「國籍法」規範。
中配史雪燕2021年遞補南投議員時未放棄中國國籍,南投縣議會(如圖)表示係依中選會函文辦理遞補事宜。(記者張協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