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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員洩密給詐團 檢方起訴求處重刑

大湖警分局卓蘭分駐所高姓警員,涉嫌2度洩密給詐騙集團。(警方提供)

大湖警分局卓蘭分駐所高姓警員,涉嫌2度洩密給詐騙集團。(警方提供)

2025/03/25 10:1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詐騙猖獗,苗栗檢警積極查緝,於追查間,赫然發現苗栗縣28歲高姓警員涉嫌洩密給詐團。檢方偵結,將高員依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嫌、同法第134條、第164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犯人隱避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苗栗地檢署近期接獲苗栗縣警察局報告,指大湖警分局卓蘭分駐所高姓警員與詐欺集團成員過從甚密,疑似洩漏查緝資訊,苗檢隨即指派檢察官楊岳都指揮苗栗縣警察局督察科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偵辦。

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27日兵分多路執行搜索,一舉查獲詐團林嫌等5人,並將高姓警員帶回調查,查出高員涉嫌於去年12月及今年1月各洩密一次給詐團。

大湖警分局表示,高員28歲,警專34期,2017年從警。高員洩漏警方查緝資訊予詐團,悖離民眾對警察之期待,分局自清自檢,從嚴查辦,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已將高員報請停職處分,及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檢方指出,高員2度洩漏因職務上機會知悉之秘密予詐團成員,甚至要求林嫌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害檢警對犯罪之追訴與打擊。

承辦檢察官楊岳都於起訴書中斥高員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其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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