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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愛、我要噴你」小王與人妻LINE鹹濕對話 成了法院判賠證據

陳姓「小王」與人妻在LINE中鹹濕對話,法院判處陳要賠償人夫20萬元精神慰撫金。情境照。(資料照)

陳姓「小王」與人妻在LINE中鹹濕對話,法院判處陳要賠償人夫20萬元精神慰撫金。情境照。(資料照)

2024/06/22 16:0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蘇姓男子與妻子結褵9年,去年意外發現妻子與陳姓「小王」在手機通信軟體LINE中有染的證據,包括「我要做愛」、「我要噴你」,等鹹濕露骨的對話。基隆地院判決,陳男侵害蘇男配偶權屬實,應賠償蘇2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與吳姓妻子9年前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蘇男指控妻子在婚後第4年與去年,與昔日陳姓同事出遊日本,且發生多次性行為,除提出2人長達1年半的手機LINE對話記錄,包括陳寫給吳女:「我要做愛」、「我要噴你」、「來做愛」、「昨天沒爽到」等鹹濕露骨對話外,還有陳男與其他女同事的LINE對話:「難怪你都跟吳女無套,可是你不是也說她會帶著保險套?」陳回:「有時候,排卵日時」;蘇男據此以陳男侵害他配偶權,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男抗辯,他與已婚的吳女僅是一般同事、朋友關係,當時是因吳女打算發展副業,想去日本考察蛋糕工廠,才找他跟團陪同,與公差出國無異,再說,現今社會風氣自由,不相識網友亦可相邀出遊,已婚男女仍得享有各自獨立社交的權利,他並未侵害蘇配偶權。

判決指出,從陳男與吳女的LINE對話研判,2人交往親暱程度已逾越一般正常男女關係,足以破壞蘇與吳女的婚姻關係,及侵害蘇的配偶權益,陳卻抗辯未侵害蘇的配偶權,顯與事實不符,判陳要賠償蘇2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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