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罵警「智障狗」 法官判無罪原因曝
2026/03/04 06:3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通緝犯涉嫌辱罵員警智障狗,被橋頭地院判決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洪姓通緝犯落網後,在警車內涉嫌辱罵押解的警員「智障狗」,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橋頭地院認為是一時的氣話,也未干擾執行公務,判決無罪。
警方調查,被告洪男前因涉及妨害公務案件,在2024年8月28日,經橋頭地院發布通緝,3天後凌晨,被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陳姓警員逮捕歸案,並由涂姓警員開警車,載洪男和戒護的陳員前往地院。
不料,途中洪男先揶揄陳員在車上偷睡覺,又涉嫌持續辱罵「智障狗在那邊搖搖頭,跑掉了,還在那邊做鬼臉,智障狗智障狗」等語。
案經陳員提起告訴,警方製作筆錄後,另依妨害公務罪嫌,將洪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洪男則辯稱不是針對陳員,他真的有在路上看到狗,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後,認為洪男確有說「智障狗」,但過程短暫,並未持續相當的時間,雖造成員警不悅,然實難認足以干擾公務員辦案,判決無罪,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