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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外遇同居 妻原諒幫他搬家遭小三友人嗆「妳在那邊靠夭什麼」

已婚王姓男子外遇獲老婆原諒,但妻子忍了兩年才告小三逾請求時效遭法官駁回。示意圖。(資料照)

已婚王姓男子外遇獲老婆原諒,但妻子忍了兩年才告小三逾請求時效遭法官駁回。示意圖。(資料照)

2024/09/03 12:2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姓男子上健身房結識蘇姓女子,兩人交往和同居1年後,蘇女發現王男已婚,兩人鬧分手,王男也獲妻子原諒,王妻去幫老公搬家收拾細軟時,竟被蘇女的友人嗆聲「妳在那邊靠夭什麼」,王妻不滿向蘇女提告求償180萬元,但因已逾2年時效,被法官駁回。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與妻子於2017年5月結婚,2020年間,王男到健身房鍛鍊時結識蘇姓女子,兩人進一步交往,並在蘇女的工作室同居;2021年8月,蘇女得知王男已婚,兩人鬧分手,王男被趕出「愛的小巢」,王男回家後向妻子坦白出軌,妻子原諒他後,帶著婆婆一起到工作室幫王男搬家、收拾細軟。

蘇女得知王妻找上門,避著不敢出面,找來劉姓友人幫他盯場,王妻和婆婆在工作室收拾行李時,劉男出言諷刺:「你老公在這裡吃飯,沒有在洗碗,(蘇女)每天下班回來這裡煮山珍海味給他吃,喝得爛醉在那邊鬧自殺」,王妻和婆婆都回稱:「這都是你情我願的」,陳男竟反嗆:「那妳在那邊靠夭什麼東西啊」。

蘇女幫丈夫收拾完後回家,忍了兩年才對蘇女提告求償18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蘇女坦承與王男交往,但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王男已婚才交往;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認定王、蘇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已侵害配偶權益,但於王妻在2021年8月就得知丈夫出軌,卻遲至2023年9月才提起訴訟,已逾2年時效,因此判決駁回王妻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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