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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鐵馬互撞均有過失 1拘役1告誡量刑落差大

兩人分騎鐵馬互撞,均有過失,結局是1拘役1告誡,量刑落差大。(記者鮑建信攝)

兩人分騎鐵馬互撞,均有過失,結局是1拘役1告誡,量刑落差大。(記者鮑建信攝)

2023/11/28 22:2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鐵馬互撞車禍,兩造均未依規定靠右行駛,依過失傷害罪論處,蕭姓女子被判處拘役40天,對造則因是少年,僅告誡一番,兩案均定讞。

法界人士表示,車禍肇事受傷天天發生,拒絕和解對簿公堂,不勝枚舉,但鐵馬互撞人又輕傷,雙雙鬧上法院卻頗為罕見。

據了解,2020年12月8日晚上10點多,蕭女騎自行車沿屏東市公正街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巷弄時,因閃避不及,與對向也騎鐵馬的少年阿榮(化名)相撞,雙方人車倒地均受輕傷。

由於兩造堅持提告不願和解,屏東分局辦案人員製作筆錄後,依過失傷害罪嫌,分別移送屏東地檢署和地院,蕭女被提起公訴,並經地院判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阿榮則被少年法院法官裁定告誡定讞。

蕭女不服上訴指出,她有注意到對向來車,是阿榮騎太快了,還低頭猛踩踏板加速中,任誰都無法躲避,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調查,案發道路無標誌或標線,亦未劃設慢車道,依規定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並注意車前狀況,兩造均行駛中央因而相撞,另據交通鑑定報告,認定均有過失,判決上訴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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