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房東提前終止租約 越籍男子縱火被判5年確定

越籍鄧男接連縱火,被高雄高分院判罪後上訴遭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越南籍鄧姓男子被控,僅因蔡姓屋主提前終止租約,接連2天攜帶汽油縱火,被高雄高分院依公共危險罪判5年,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被告鄧男向蔡姓屋主承租坐落於屏東縣九如鄉的鐵皮建築物,後因蔡提前終止租約,懷恨在心,並知道該建物和緊鄰的土地上木造工寮,分別為蔡男及郭姓男子所有。
2021年4月16日清晨6點多,鄧男騎車攜帶水桶,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並轉往該鐵皮屋涉嫌縱火後逃逸。隔天晚上10點多,他又買汽油到木造工寮放火。案經縣警局里港分局循線破獲,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起訴。
鄧男出庭應訊指稱,他不清楚木造工寮地點,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根本未錄到他行蹤,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失火,否認犯行。
屏東地院、高雄高分院調查,依據消防局火災鑑定報告,認為縱火可能性較大,並據蔡的越南妻子指證,鄧男曾對她說,若不肯租鐵皮屋,他就放火燒屋,並查獲鄧汽油等證據,2次縱火各處徒刑3年8月,併執行刑5年。
鄧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高雄高分院收到判決書,檢方並將通知他到案服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依法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