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待轉區停等 警局:等同紅燈越線
花蓮市中央、中山路口去年新增科技執法,最近有民眾抱怨,車輛依據地面的導引線前進到左轉停等區等待左轉也被拍照受罰。(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中央、中山路口去年新增科技執法,最近有民眾抱怨,車輛依據地面導引線前進到左轉停等區等待左轉被拍照,縣警局指出,車輛面對紅燈亮起後,車身仍超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視同闖紅燈,呼籲駕駛注意號誌。
交通隊指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八四條第一項規定:「左彎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相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候左轉,左轉時相終止時,禁止在待轉區內停留。」依交通部函釋,車輛面對紅燈亮起後,車身仍超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行人、車通行,視同闖紅燈。
警方說,以中央路「左轉彎待轉區線」等待左轉中山路為例,必須是在綠燈時進入待轉區線內,綠色左轉彎箭頭燈亮起後才能左轉到中山路,若中央路方向亮起紅燈,只要越過停止線,就是闖紅燈,將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縣議員張美慧也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指出,若在內側車道是為了讓救護車先行通過,才越過停止線,很擔心因此而被罰。交通隊說,雖然是採取科技執法,實際開單都會用人工再檢視,發現有這樣的情況會主動刪除,若民眾有禮讓救護車被開單的狀況,可以向交通隊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