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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痛斥薄情人夫被訴 墮胎小三獲判無罪!

臉書痛斥薄情人夫被訴,新竹地院認定墮胎小三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臉書痛斥薄情人夫被訴,新竹地院認定墮胎小三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2023/04/24 08:2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女子與已婚同事張男發生不倫戀情,陳女懷孕後,張男說會負責且會離婚但要她先拿掉孩子,結果陳女人工流產後,張男夫妻喜迎寶寶降臨,崩潰的陳女憤而在張男臉書貼上他兒子照片並稱「弟弟出生沒多久就解鎖人生成就....」,案經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新竹地院認為陳女是因情感受傷而宣洩,即便可能有民事責任,但刑事上無法處罰,諭知全案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109年間陳女與同事張男有不倫關係而懷孕並人工流產,110年1月陳女在張男臉書上發表「風雨飄搖的2020倒數幾天,我們迎接了弟弟的到來,弟弟出生沒多久就解鎖人生成就....」等內容貼文,並在貼文下張貼張男兒子照片。檢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嫌將她起訴。

地院開庭時,陳女堅決否認犯行,辯稱主觀上並無損害張男兒子利益的意圖,僅係因與張男分手又拿掉與他的小孩,個人情緒抒發而已。

法官調查,陳女在發布本案貼文時也寫著「答應我說不會po文傷害我,告訴我是家人逼迫你發文的,不是你心甘情願做的,也不是你發自內心的話,傷的更深很深很深」、「對你來說胚胎不是一個生命,傷害一個生命沒關係 ,因為你根本不想要承認這個孩子」、「數次跟我說要離婚,生完孩子談,做完月子談,小孩3歲時候談,各種騙各種說服」、「你都是用這種方式去安慰所有被你騙的人嗎?」、「看清你的騙局,我們都是殺人犯!」

法官認為,這可見當時陳女因自己拿掉與張男的孩子,看見張與其妻慶祝小孩誕生等事,心生怨懟,進而張貼照片及文字,這些行為實係因情感受傷、情緒宣洩、對張男不滿與怨懟而來,在在均係私領域的男女情事糾葛,與張男兒子反而無關。

法官認為,陳女雖有發布本案貼文及張男兒子生日等個資行為,但係肇因於男女情事糾葛所為情緒抒發或宣洩,此舉或有不當、或令人不舒服、或有侵害人格權、隱私權等情事,告訴人得依循其他程序主張權利,全案終究並非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處罰範疇,最後諭知陳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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