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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執法有誤差!車距行人4公尺遭罰3600元申訴撤銷成功

    嘉市議員孫貫志。(記者王善嬿攝)

    嘉市議員孫貫志。(記者王善嬿攝)

    2024/05/14 22:20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為維護民眾用路安全保障,嘉義市警察局在中山路等重要道路實施科技執法,嘉義市議員孫貫志今質詢指出,有民眾駕車行經行人穿越線,遭科技執法取締未禮讓行人挨罰3600元,經向司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依枕木紋實線間距推估車輛距離行人4公尺,順利申訴成功撤銷罰單,孫貫志批評科技執法有誤差,市警局應搭配人力判讀再開單。

    市警察局長沈炳信今答詢說,執法是為了使用道路行人、車輛安全,不是要給民眾帶來困擾、與民結怨所為。

    市警局交通隊表示,科技執法取締後,原本就搭配人力判讀,還會調閱動態影像,發現有疑慮就不會開單;此案依照警政署執法標準,認定汽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內,尊重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結果,未來會更謹慎判讀交通違規行為開單。

    孫貫志今在市議會質詢探討交通違規議題,他表示,根據嘉義市警察局提供資料,去年交通違規件數約10萬件,受理申訴案件約600件,其中成功申訴撤銷的約5件,然而未申訴的交通違規案並非全部都有違規事實,只是因行政救濟管道的過程耗時費力,駕駛人即使不服不一定提出申訴。

    孫貫志提出去年4月發生案例,用路駕駛行經中興路與北港路口遭取締開罰,駕駛不服向市警察局交通隊提出申訴被駁回,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救濟,最後撤銷。

    孫貫志認為,科技執法有助維持用路人安全,然而精準程度應改進,並應搭配執法人員人力判別,尤其該台機器若有問題,警方也應主動調閱該條路段遭裁罰的交通違規案件一併檢視。

    科技執法引發爭議,一名駕駛因距離行人4公尺申訴撤銷成功。(孫貫志提供)

    科技執法引發爭議,一名駕駛因距離行人4公尺申訴撤銷成功。(孫貫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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