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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沙田衝突3港男遭判刑!17歲學生也將入獄3年4個月

2020/09/24 21:40

反送中示威活動期間,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彭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3名香港男子去年反送中示威活動期間,涉入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罪,他們本月4日承認暴動罪,以換取控方不起訴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的有意圖而傷人罪。今(24)日香港法官判其中2人入獄4年,17歲未成年被告則被判3年4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3名被告分別為24歲服務生粱男、51歲保安龔男、17歲學生李男。3人本月4日在區域法院正式承認暴動罪,以換取控方不起訴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的有意圖而傷人罪。

案情指出,3人去年參與暴動並襲警,一名警員被打到骨折,左眼出現重影,無法再於前線工作,需轉為文書工作。法官胡雅文指出,憲法保障市民和平集會自由,批評不公、表達不滿,但非絕對的權利,一旦涉及暴力、擾亂公眾安寧,便超越了和平集會的界線,有關人士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否則便如無政府狀態。

法官指出,本案暴動人數較其他案少,但暴力程度嚴重,眾人包圍2警以殘暴手段對待,影響其前途。不過,有人求情是受現場氣氛影響,失去判斷力,法官指從求情信中看到悔意,因此所犯下2項暴動罪各以5年及6年作為量刑起點,3被告認罪獲3分之1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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