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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法又吃鱉 當局要開徵廣告稅

2010/01/09 14: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路巨擘Google紅遍全球卻頻頻在法國吃鱉,去年底法國巴黎法院才判決Google和法國出版商的侵權官司敗訴,必須賠償出版商43萬美元,現在又傳出法國文化部建議政府應向入口網站開徵廣告稅,稅收所得將用來補助受非法下載打擊的作家、音樂界及出版業,新稅的首要目標鎖定谷歌(Google)等22家知名的網路搜尋公司,因此又被暱稱為「Google稅」。

該份報告指出,新稅開徵之後估計每年可以進帳1千萬歐元(約台幣4億7千萬元),目前除了Google被點名,其他還包括雅虎(Yahoo)、美國線上(AOL)、MSN和臉書(Facebook)等共22家公司,即使該公司不設在法國境內的,只要法國民眾利用其網站點選廣告或贊助商連結,該公司就得繳稅,報告書尚未列出詳細的執行時間表及稅率,只有以文字強調稅率會「很合理」。

外電報導,報告本周送交文化部,而一向是文化至上主義的法國總統薩科茲曾多次為了捍衛法國文化而槓上Google,看過這份稅制新報告之後,指示有關單位注意Google在網路廣告的優勢地位,顯示出他對該項政策抱持支持的態度。

媒體報導,Google發表聲明指出,針對線上廣告或是搜尋引擎課稅可能會影響創新的行為,這並非是一種良好的網路政策,同時強調,不適當的課稅只會加深網站和文化界的對立。

也有其他的反對聲浪表示,該項針對搜尋引擎的課稅政策不公平也不容易實行,畢竟網路只是工具,如果要處罰下載「工具」,那麼同理,電腦廠商以及電力公司等下載過程的「工具」也該一並課稅以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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