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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結怨 誣愛滋女瞞病

2015/12/03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吳姓按摩女被控隱瞞罹患愛滋病,與林姓同居人發生「危險」性行為,但吳女喊冤說,林男每次嘿咻都有戴套;新北地院合議庭判定,林檢驗後沒得病,全案只有林男指控沒戴套,但他說法有瑕疵,判吳女無罪。

合議庭認為,性行為時戴套,便不是「危險」性行為,本案只有林男自稱沒戴套,加上2人非和平分手,林男不利於吳女的證述,須有補強證據,由於林男證詞有可疑之處,如2人未交往前、性交易時,林男竟自稱沒戴套,後來他得知吳女染病後,拖了一陣子才去檢驗,若非他每次都有戴套,深信自己不會得病,否則怎會如此淡定,無證據顯示有「危險」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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