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閘蟹沒蟹黃 告不了攤商詐欺
2015/11/26 06:00
檢方判定,活蟹無法剖開販賣,攤商難以保證品質。(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翁姓男子去年11月20日清早在中壢區青果市場以600元購買2隻大閘蟹,回家烹煮發現1隻沒有蟹黃,隔天到市場找林姓女攤商理論時,林女與她的張姓女婿涉嫌嗆罵翁男神經病及三字經,被翁控告詐欺與公然侮辱等罪。
檢方調查,活蟹無法剖開販賣,攤商難以保證品質,昨天將詐欺罪部分以不起訴處分;而林女與張男坦承罵人,依公然侮辱罪嫌聲請簡判。
桃園地檢署調查,翁男當日上市場,看到女攤商賣大閘蟹,並稱都有蟹黃,他花了600元買了2隻,回家烹煮享用時,發現其中1隻沒有蟹黃,隔天氣急敗壞向48歲林姓女攤商理論,不料林女卻回嗆「神經病」,林女的34歲女婿張男也幫腔斥罵三字經,現場還有多人七嘴八舌罵翁男「白目,還不走」,更有不明男子作勢要打人。
翁男氣不過買了「空殼蟹」還被嗆罵、遭恐嚇,將現場的錄音檔當證據,怒告林女與張男詐欺、恐嚇及公然侮辱罪。檢察官傳喚調查時,林女稱翁男買螃蟹當日是她的弟媳婦顧攤位,她不清楚狀況,但攤商賣的大閘蟹因為是活蟹,無法剖開檢視,誰也不能保證每隻都會有蟹黃(見圖,資料照)。另,林女與張男雖坦承說過「神經病」及三字經,但稱不是針對翁男。
檢方認為,林女與張男賣的螃蟹確實難以保證哪隻會有蟹黃,且並未對翁男說過即將對其不利的話語,將詐欺、恐嚇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2人雖推稱不是罵翁男,檢察官不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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