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要賠300萬 退休警官反悔提告敗訴
2015/11/24 13:2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許姓退休警官多年前外遇生女,卻沒和小三修成正果,小三攜女改嫁他人後,又和許男舊情復燃,兩人多次共赴摩鐵嘿咻,小三丈夫得知後,約出許男談判,許男簽下切結書承諾賠償300萬,但事後許男反悔不想給錢,甚至還提告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但法官調閱相關資後打臉許男,判他敗訴仍得給錢。
判決指出,曾在高市某警分局任職的已婚許姓警官,14年前與蘇姓女子外遇生女,後來蘇女帶著小孩另嫁尹姓男子;3年前,前許男找上蘇女稱想看女兒,當時尹男剛好出國,許和蘇舊情復燃,多次上摩鐵嘿咻「敘舊」。
日前,許男向高雄地院主張,他和蘇女只是普通朋友,卻被尹男指控他與蘇女發生性行為,要求他出面處理,否則將向分局投訴;他和尹男約在高市仁武交流道旁的超商談判時,尹男不斷恫嚇要向分局投訴、搓圓壓扁等,他因心生畏懼才簽切結書承諾賠償300萬,事後,他懷疑自己遭尹男夫婦設局,認為自己受詐欺脅迫簽立的切結書應屬無效。
高雄地院審理時,尹男否認恐嚇脅迫許男及強索賠償,直指蘇女在女兒4歲時嫁給他,他為使小孩不受歧視還辦理收養,但許男和蘇女竟趁他出國時搞在一起;前年11月,他發現自已頭戴綠帽,他才約出許男談判,當時沒有脅逼許男簽下切結書,但許男事後反悔,不但沒依約付錢,他為此報警控告許男通姦,一審還判許男有罪;而許男也曾反控他恐嚇、詐欺等罪,但檢方都不起訴。
法官調閱談判當天的超商監視畫面,發現雙方在談判時過程平和沒有衝突,認為許男沒有受到外力脅迫簽下切結書,且根據許、尹互告的案件偵審過程中,許男曾當庭自陳與蘇女有過性行為,因此認定切結書合法有效,許男仍要付300萬給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