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列高風險 隔3個月就殺嬰
2015/11/1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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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炳宏、張菁雅/綜合報導〕台中虐嬰分屍案讓人髮指、心疼,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蘇姓女嬰3年前就被通報身在高風險家庭,政府就應該有一個有效的關懷機制,這樣孩子或許在3個月後被凌虐的機率就會大幅降低。
王薇君指出,整個制度需要做一個重新修正,社工人力不足,也無太大公權力,許多家長染上毒、藥、酒癮,情緒控管有問題,這些需要親職教育的家長,只要拒絕,社工系統就沒有辦法,也無強制力去保護孩子。
政府應正視社工不足問題
王薇君也指出,目前安置機構也不足,政府應考慮出面主導、修法,把民間機構串連起來,資源統籌運用。
兒福聯盟台中辦事處處長林武雄表示,以兒虐案件來說,通常是家長生活型態造成情緒、經濟狀況不穩定,只能請親人或鄰里長、社區多關注;另外,對於特殊境遇的媽媽在產檢時,醫護人員若能察覺異狀,通報社政單位,就能及早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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