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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判15年嫌重 永和葉問求再判輕點

2015/06/05 06:00

相建地出庭,稱自己無意殺母,請求二審法官「比一審再客觀、判輕一點點」。(資料照)

出庭泣:媽媽我愛妳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相建地(見圖,資料照)練詠春拳10多年,自封「永和葉問」,去年與7旬老母親起口角,竟使出詠春拳重擊母親頭、眉心等處,造成相母不治,一審判15年;高等法院昨提訊相男,他一度啜泣「對不起母親」、「若媽媽還在世,只想說我愛妳」、「若真要殺母親,一兩下就可以」,相父也替兒求情;全案定25日宣判。

犯下弒母重罪的39歲相建地,身高約160公分、50多公斤,自稱習詠春拳多年,曾在電視台工作,後失業閒居在家。

去年2月11日下午,相男因故與母口角,竟使出詠春拳法朝76歲老母的眉心、鼻樑猛擊,又推摔母親頭部撞牆和木椅,母親不支倒地,他棄母出門,凌晨返家,發現母親已無氣息且脫糞,才叫女友打119求救,但相母到院前不治。

父也寫信向法官求情

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一審改依重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起訴,本刑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因涉直系血親尊親屬,須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一審判15年。上訴高等法院,相父寫信給合議庭替兒求情,指兒本性不壞,夫婦望子成龍要求嚴格,因而口角摩擦,請求酌情減刑。

高院昨提訊相男,他承認脾氣差鑄成大錯,從被告席起身,蹲馬步、演練拳法,模擬當天攻擊母親的情形;相男堅稱無意殺害母親,宣稱若有殺人犯意,用詠春拳一兩下就可以讓對方死,不可能花了30分鐘與母打架。

審判長蔡聰明一臉嚴肅質問相男︰「你知道母親有開刀重大手術?」「以前有無毆打母親?」相男承認知道母親開刀,另指母親有精神病,之前兩人頂多是口角,沒有像這次嚴重肢體衝突。

相男說,當天要幫母親提東西回家,母親卻罵他「你不是我兒子,我不要你幫忙」,還拿東西丟他,他情緒失控才動手,邊說邊泣訴「媽媽,對不起」,也請求法官「比一審再客觀、判輕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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