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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喜酒撿屍 她驚醒 惡狼阻報警

2015/05/24 06:00

被害人遭撿屍猥褻,房內檯燈因雙方有肢體衝突而凌亂。(記者蔡彰盛翻攝)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台北市郁姓男子去年去喝喜酒,與女子小玲(化名)喝了10多杯酒,竟將她「撿屍」到房間猥褻,郁男為阻止驚醒的小玲報案,拉扯她致傷,新竹檢方依乘機猥褻、傷害、強制罪嫌起訴郁男。

檢警調查,去年6月某日中午,郁男赴新竹國賓參加友人結婚喜宴,席間認識小玲,小玲席間喝紅酒、威士忌,10餘杯後不勝酒力,由郁男與其他友人抱她到21樓某客房後,友人先離開,只剩郁男與小玲獨處。

郁男見四下無人,脫下小玲上衣、褲子,伸手襲胸、伸入內褲猥褻,小玲突然驚醒,打電話報警,要離開現場,郁男竟抓住小玲手臂,欲搶她的手機,且不讓她離開,2人拉扯時,小玲手腳多處擦傷。

男辯沒猥褻 僅催吐

郁男否認犯行,辯稱小玲有嘔吐,嘔吐物沾到她的上衣,她因此主動把手抬起來,讓他幫她脫衣;他說,沒有摸小玲胸部與下體,只有幫小玲催吐,也沒有拉扯不讓她離開房間。

檢方認為,當天證人說,把小玲抱到房間後,她一度醉到躺在地上,可見小玲已經不省人事,檢方勘驗警員蒐證光碟,郁男於接受員警訊問時,表示有撫摸小玲乳房,可佐證他確有乘機猥褻行為,將他起訴。

被害人遭撿屍猥褻,房內床單枕頭等因雙方有肢體衝突而凌亂。(記者蔡彰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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