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演習紙條嚇到人 不起訴
2015/02/06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去年12月初,高鐵舉行防爆演習後,工作人員搞烏龍,忘了將車廂中寫著「炸彈」的演習紙條收走,列車服勤員以為真的有炸彈報警,擺紙條的羅姓職員因而吃上妨害秩序官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是誤會一場,昨將羅男不起訴。
本案最後查明恐嚇紙條是事發前2天的演習道具,雖然是虛驚一場,但烏龍事件造成千名旅客行程受影響,檢方認為,此案為工作人員疏忽,沒有恐嚇公眾的犯意,認定擺放紙條的職員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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