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炸彈」紙條忘了丟 高鐵職員烏龍報警不起訴
高鐵台北站去年12月5日傳出有恐嚇紙條,幸好只是演習未收的道具釀出的一場烏龍,波及近千人。圖為乘客在高鐵台北站排隊入站畫面。(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年高鐵發生炸彈客胡宗賢事件後開始不定期舉行防爆演習,去年12月初,工作人員搞烏龍忘了將車廂中的演習用「炸彈」紙條丟掉,被列車服勤員誤會報警,擺紙條的羅姓職員因而吃上妨害秩序官司,台北地檢署認為是誤會一場,今將羅男不起訴。
去年12月5日中午12點多,列車服勤員在原定中午12點54分從台北開往左營的1155次高鐵列車第6車廂電話亭旁,發現1張寫著「炸彈」的恐嚇紙條,嚇得趕緊報警,站內列車頓時停擺、月台全面封鎖安檢,瀰漫緊張氣氛。
警方及安檢人員進行全車安檢後,發現紙條竟是2天前的演習道具,這才解除警報,此次烏龍也造成千名旅客行程受影響,檢方認為,此事為工作人員疏忽,沒恐嚇公眾犯意,認定擺放紙條的羅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