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劈腿 強拍裸照LINE情敵
2014/10/04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汪姓女子在夜店狂歡醉倒,余姓男友把她帶回家休息,意外發現她另結新歡的曖昧簡訊,憤而脫光她衣服、拍攝裸照傳給情敵;汪女得知後,控告余男妨害秘密、性侵,余男妨害秘密雖被判有罪,但汪女明知沒被性侵仍亂告,台北地院一審簡式判決依誣告罪判她2月徒刑;汪女上訴,希望能獲緩刑,但北院二審合議庭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女誣告性侵 判得比男友重
余男的妨害秘密罪,已被判罰金2萬5000元,可易服勞役25天;汪女誣告罪面臨的刑度比余男還重,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360小時。
判決指出,汪女與余男前年8月交往期間,汪女在夜店喝醉,汪女友人打電話通知余男,余男將她帶回家,但汪女電話不斷,余男一看,發現都是第三者傳給她的親暱簡訊和LINE訊息。
余男不甘心被劈腿,憤而將汪女脫光,拍下她正面全裸與私密處照片,傳送給橫刀奪愛男。
汪女昏睡渾然不覺,事後才知道被偷拍外傳,不僅告余男妨害秘密,還堅告性侵,卻不知亂告已觸犯最重可判7年的誣告罪。
-
技術學院狼師「乾爹」猥褻女校友 使出這些手法太噁心
-
粵菜名店「鍋氣」拒米其林評鑑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
台東三合院倉庫半夜大火!男上廁所見濃煙喚醒弟弟一家逃命
-
收廠商8千元現金禮券 高公局北工處技工貪污起訴
-
台中公園忘拔鑰匙糊塗車主多 巡佐陳延明3年守護逾百輛機車
-
新北遭割喉國中生班導一度傳失聯 校方:已平安自行返家
-
電子舞弊集團助6考生捧到鐵飯碗 中油求償百萬敗訴
-
要在派出所住一晚?老婦人鞋子「繡號碼」 原是迷路常客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