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切車暴走 父女攔車打人
逼車互追10公里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小客車、貨車在國道一號逼車,飛車追逐10公里,一路上,兩車居然還能潑水、互丟寶特瓶,嚇得周邊車輛紛紛閃避,最後小客車逼停貨車,63歲塗姓男乘客持鐵棍狂打貨車駕駛,還造成後方3車追撞,其中槽車液態氮外洩,幸未釀成大禍;警方痛斥「玩命!」將雙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國道二隊調查,本月1日下午,36歲塗姓女子開小客車載父回桃園住處,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05公里(新竹寶山路段),見前方內側車道有事故,從中線車道切換到外線,但外線的33歲貨車司機蔡男不讓,還一度做「假動作」,將貨車靠左逼退塗女。
砸瓶潑水 互不相讓
在副駕駛座的63歲塗父不滿,搖下車窗,伸手拍打貨車,大聲警告「年輕人不要這樣開車,會害死人!」蔡男充耳不聞,當兩車通過事故路段,蔡男竟向小客車潑水,大譙三字經,塗父不甘示弱,朝貨車丟寶特瓶,蔡男也以寶特瓶回擊。
兩車就在國道車陣中互相進逼、丟擲物品,至北上95公里(新竹市區路段),小客車急煞,將中線車道的貨車攔下,塗父持1公尺長鐵棍下車,打開貨車駕駛座車門,瘋狂朝裡面一陣揮打,塗女也在旁助陣。
槽車追撞 液態氮外洩
小客車急煞攔車時,貨車後方的白色小客車雖煞住車,但它後方的大貨車煞車不及,緊急閃往外線車道,因而擦撞載運液態氮的槽車,又撞擊白色小客車;槽車因左側氣閥損壞,致液態氮外洩。
警方說,除了蔡男被塗男打得手腳瘀青、流血,尚無其他人因此事而傷亡。
國道二隊表示,雙方當事人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罰2萬4000元,並吊扣車牌3個月,且因兩車行車糾紛衍生追撞事故,將蔡男、塗女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