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民庭案件爆棚 史上首度停分案4個月
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為了紓解法官負荷,拍板成立高院民事庭史上第一個審查中心。(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民事庭每月新收近千案,每位法官平均有七十六案未結,今年新進高院的法官更多達八十七案未結,數量爆棚,院長高金枝下令成立高院史上首個審查中心,處理新收案件的書狀交換、試行調解、程序審查等三項前置事宜,審查四個月後,認為有進入實體審理的必要,再分案給法官,盼能減少法官辛勞,提高審判效率。
每位法官平均76案未結
新進法官高達87案未結
高院預估,審查中心要完成以上三事項,須耗時四個月,故從新制實施四個月內,高院民庭停分新案,讓法官得以專心審理手上積案。經過前端篩選,高院盼四個月後的分案量能有效降低;不過當選無效等有特別規定期限的案子,或有時效性或急迫性的定暫時狀態或假處分等雜件,仍維持分案。
前置審查制度上路 不收新案
有時效性或急迫性 仍會分案
高院民事庭今年約廿名法官異動,異動股留給後手的案件數破天荒爆量,平均每位法官要承接八十七案,比其他股的七十六件多了十一件,且案情均繁雜,無法在短時間內審結,若還要輪分新收案件,將使工作量雪上加霜,恐影響案件品質,侵害當事人權益。
八月底就任高院院長的高金枝,見案件源源不絕,為了紓解法官負荷,她拍板成立高院民事庭史上第一個審查中心,由審判長周群翔一人帶領十名法官助理與書記官,先行審查新收案件,處理書狀交換、試行調解與程序審查等三類審理前的前置事項。
書狀交換部分,審查中心會請兩造當事人先提出證據與書狀,交給彼此審閱,相互對卷證表示意見;試行調解方面,針對案件爭點進行初判,並在調解過程中適度揭露心證,讓兩造預測案件未來的可能走向,強化調解動機,減少曠日廢時的爭訟時程,並降低不確定性與訴訟費用支出,達到減輕案量目標;程序審查部分,審查中心如認當事人起訴要件不足,可命其補正,若無法補正,比如上訴逾期或當事人不適格,可直接裁定駁回。
高院首度嘗試審查制度,各法院都在觀察成效,有法官認為這四個月內可好好結案,提升品質,並且適度喘息,已聽到不少法官準備休假充電;也有法官質疑此為朝三暮四,案件總量不變,若不適時洩洪,等到案件累積過多,恐潰堤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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