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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勞動造假判1年10月 翁茂鍾發監

2022/12/08 05:30

易服勞動涉造假、偽造文書的台南富商翁茂鍾,被判刑1年10月確定,7日上午檢方傳喚到案入獄服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富商、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炒股案判刑一年獲准易服社會勞動,卻串通時任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假造紀錄,翁茂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確定,翁昨天到南檢報到,發監執行。

翁茂鍾之前被爆出有廿七本詳列與司法官、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送禮的筆記本,籠絡名單逾二百人,涉幫「喬事」,醜聞重創司法形象,而翁因涉炒作股票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十年前被判刑一年確定。

翁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獲准,台南地檢署獲北檢囑託執行,南檢准翁到台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社會勞動,由楊博賢負責督導、管理翁茂鍾社會勞動業務,二○一二年九月完成執行。但南檢與高檢署在二○二一年重新檢視翁的執行案卷,發現翁當年竟在短短九個月之間就做完二一九六小時的勞動工作。

過年、颱風都登記有勞動工作

南檢檢察官郭書鳴查出翁利用當年曾任南市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動用警界關係在警所造假勞動紀錄,連當年春節過年休假、颱風、豪雨假,他都登記有勞動工作,一天勞動時數高達八至十小時,甚至有十二小時。

檢方認定涉造假、與公務員偽造文書罪,二○二一年五月底起訴翁與已退休的楊博賢;南檢林姓觀護佐理員與十名員警則被緩起訴。翁茂鍾涉易服社會勞動造假,上月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確定,昨天到南檢報到,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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