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祥被評未達良好 提告司院敗訴
前法官陳志祥。(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基隆地院前法官陳志祥兼任職務法庭法官期間,承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的懲戒案,改判罰俸一年,不用免職,引發譁然,陳志祥八度受訪稱「不是性騷擾」,而是「婚外情未遂」,被司法院記「警告」,陳興訟敗訴確定;因司法院又將他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陳認為司法院干涉審判,並提起訴訟,懲戒法院認為,司法院職務評定未侵害法官審判獨立,判決駁回。
懲戒法院︰司院評定未侵害審判獨立
陳志祥已退休轉任律師。此案源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原本判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並轉任法官以外職務。陳不服,提起再審,陳志祥當時兼任職務法庭法官,承審陳鴻斌涉性騷擾案,僅輕判罰俸一年,引起外界質疑。
陳志祥為釋疑,接連八度於媒體訪談時稱陳鴻斌行為「不是性騷擾」,而是「婚外情未遂」等話。陳志祥此番爭議言論,被移送評鑑,不過,監察院二○一九年彈劾未過。
司法院人審會則認為,陳志祥行為有損法官中立、客觀形象,將他記警告處分,陳認為司法院記警告影響其審判獨立,要求撤銷,但職務法庭一、二審均判決駁回,去年二月確定。
不僅於此,司法院職務評定委員會還以陳志祥「違反職務上義務、言行不檢」等理由,將陳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陳不服,向懲戒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該評議決定影響審判獨立,要求撤銷。
懲戒法院指出,陳志祥時任職務法庭法官,發表言論卻逾越判決書內容,且引喻失當、損害法官中立、客觀、公正形象,故將陳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未涉及審判事務或審判核心,也未影響審判獨立,因此駁回。可上訴職務法庭二審。
法界指出,司法官的職務評定,分為「良好」、「未達良好」,約九十九%被評定為「良好」,若被評定為「未達良好」,該年度將無法領取年終考績獎金一至二個月,更嚴重的是,將被列為黑名單,恐失去升遷為庭長、主任檢察官,甚至法院院長、檢察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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