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10秒鐘 法官判無罪
2007/08/29 06:00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溪湖鎮蔡姓男子涉嫌於94年11月間在內衣拍賣會對一名女子伸出鹹豬手,強摸女子胸部10秒鐘,但法官卻認為其摸胸時間太短暫,不足以構成強制猥褻,而判決無罪,檢方難以接受,28日提出上訴。
無法引起性慾 不算強制猥褻罪
法官指出,蔡某觸摸被害人胸部的時間相當短暫,被害人還來不及感受到性自主權遭受妨害,侵害行為就已結束,加上接觸時間相當短,客觀上並無法引起加害人的性慾,因此,蔡某行為難以構成刑法強制猥褻罪,頂多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調戲異性規定,現在雖有性騷擾防治法規範類似行為,但案發時,性騷擾防治法未實施,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判決蔡某無罪。
難以接受判決 檢方決提出上訴
檢方對此判決難以接受,提出上訴指出,蔡某以突襲方式強抓被害人胸部,顯已違反被害人意願,且胸部是女性私密而最不願受侵犯之處,顯見蔡某主觀上具有滿足或刺激其性慾之犯意,此與一般性騷擾程度顯然有別,法官判決不成立強制猥褻罪,顯有違誤,請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
-
調查班61期結業 賴勉學員:積極抗中滲透統戰
-
人頭+買者合成變臉 申辦新照/勾結中國人蛇 假護照集團重判
-
車手兼公關騙熟女上床 回報約會日誌
-
狼師毛畯珅性侵偷拍6童犯225罪 改重判28年8月
-
性侵女兒8年348次 北捷警小隊長起訴求重刑
-
調查班第61期 兩女學員來自司法、調查世家
-
立院三讀 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放寬
-
謠言終結站》快遞掃碼簽收包裹詐騙 警方︰未接獲相關案件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