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酒測奧步?騎士當警面灌啤酒 酒測超標... 撤罰
2020/01/21 05:30
警方攔查酒駕,小心騎士先灌酒躲罰責。 (圖為資料照,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酒測出「奧步」,法院判免罰!
騎士稱停車才喝酒
林姓男子騎車遇警攔查,他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當著警察的面猛灌啤酒,因酒測值超標被罰9萬元,他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是停車後才喝酒;警員雖指證林男停車後並未喝酒,但密錄器的畫面看不出來,台北地院以警方並未制止林男喝酒,證詞有瑕疵,認定林男停車後有喝酒,因而無從判斷騎車時酒測值是否超標,判林男勝訴,免罰。
去年5月5日清晨5時許,林男騎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被警方盯上,沒多久,他直接把機車停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號前的人行道上,拿出啤酒開始猛灌。
警員抵達後制止:「先不要喝,你騎車你還喝酒」,並拿走他手上的啤酒,不料,林男拿出第2罐啤酒,當著警員的面繼續喝;警方隨即實施酒測,酒測值0.2毫克,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處以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堅稱並未酒駕,表示停車後才喝第1罐啤酒,警員到場後,他又從塑膠袋拿出第2罐啤酒,當著警員的面繼續喝。
法官調查,林男在警察靠近前,手上確實拿著1罐已開啟的啤酒,之後又拿出第2罐,警方並未制止他喝酒;由於警員從發現林男後,已開啟密錄器至酒測結束,到底林男停車後有沒有喝酒,密錄器畫面看不出來。
「警未制止喝酒」
審理時,警員堅稱一路緊盯,從騎車到人行道上,林男都沒喝酒,但法官認為,警方舉發具有取締績效、獎勵金發給等誘因,且須把相關資料移送處罰機關,立場並非全然中立,與一般事不相干的證人不同,警員須補強證據。
9萬罰單 法官判撤銷
法官認為,警員一下說林男沒拿第2罐啤酒,一下又說有拿,證詞有瑕疵,全案又無其他證據可佐證警員說法,判定林男停車後確實有喝酒,酒測值失真,裁罰有誤,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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