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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台灣豆腐/港府不理命案 偷渡送中引爆怒火

2019/10/20 05:30

港府政治處理命案時序

〔記者吳政峰、邱俊福/台北報導〕港男陳同佳去年二月十七日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並棄屍。雖然陳男當初犯案後即逃回香港,被害人也非台灣公民,但士林地檢署仍積極偵辦,驗出潘女有孕在身,透過正式外交管道提出兩次司法互助和一次人犯移交請求,未料港府對命案本身十分漠視,卻利用這個案子大推「送中條例」,終致引爆港民怒火。

命案發生後,我國檢警即調閱監視器並鎖定陳同佳涉嫌,去年三月十六日請法務部透過陸委會請求港府進行司法互助,試圖釐清陳的犯案動機、犯意形成、犯案背景,但港府收件後未回應。

士檢從媒體得悉潘曉穎疑有身孕,請法醫研究所詳驗,法醫從腐爛成泥的腹腔中挖出一根長約兩公分的骨頭,送驗後確定是約四個月大胎兒,四月廿六日再度請求港府司法互助,仍無下文。

我2度請求司法互助 港府已讀不回

至去年七月,港府始終未回應,我方三度發函詢問是否有收到前揭兩項司法互助請求,港府依舊已讀不回。去年十二月三日,士檢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同日透過相同管道請求港府移交人犯來台接受偵審,同樣是未獲回應。

港方自認礙於法規限制,無法偵辦境外殺人案,僅論處陳同佳竊盜、洗黑錢、贓物等罪,態度消極。潘父無奈跨海來台伸冤,沒想到今年二月間,港府突然表明要為了陳同佳修法,法務部原以為要簽司法互助協議,沒想到特首林鄭月娥竟是要修「逃犯條例」,授權香港法院裁准港人或外國人交給中國受審,也就是俗稱的「送中條例」。

港府藉由陳同佳的殺人案偷渡送中條例,且溯及既往,燃起港人憂心與怒火,持續大規模性聚集抗議,港府多次鎮壓,抗議人數不減反增,並形成勇武派(行動者)、和理非派(和平示威)兩種族群,其訴求獲得全球回響,NBA總裁Adam Silver也跳出來支持言論自由。

主動聯繫刑事局 動機啟人疑竇

港府以送中條例吃台灣豆腐,我國五月即表明不接受在有人權疑慮的「送中條例」基礎下移交人犯,如今陳同佳即將出獄,港府無視我方呼籲以殺人罪續押,卻積極佈局「協助」他來台投案,還主動聯繫刑事局,動機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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