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手球國手被控詐盲 監委翻案提再審
2018/10/16 06:00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司改會提供)
〔記者呂伊萱、謝君臨/台北報導〕前手球國手陳敬鎧遭判詐盲一案,監察院調查昨提出新事證鑑定報告,指出法官既有心證直接推論陳敬鎧詐盲,卻忽略醫學報告「可以肯定是視神經和大腦枕葉損傷的皮質盲」,監委要求研議提起再審及非常上訴。
陳敬鎧2009年車禍視力受損,獲3家保險公司理賠500多萬元,事後被控「裝瞎詐保」,一審被判4年10月,二審認為陳雖車禍造成視力受損,但還能跳接飛盤、自行返校等,依3個詐欺罪分別量刑,改判1年2月。
監委王幼玲等人昨召開記者會說明新事證指出,監院委託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洪蘭與北榮醫師組成團隊鑑定,結果指出陳敬鎧大腦視覺系統呈現「極顯著的視覺處理功能障礙」,依照臨床症狀與功能性磁振造影結果,可能罹患功能性視盲。報告同時指出,接受視覺刺激時,陳的視覺皮質反應低,但其他非典型視覺皮質卻有代償活化現象,亦即行為表現與視力功能不必然正相關。
王幼玲說,陳敬鎧因為過去是國手,反應靈敏。但根據彰基、振興醫院和台大醫院,搭配儀器確認,診斷出陳敬鎧確有視覺障礙,惟並非眼球受損,而是視神經和大腦枕葉損傷的「皮質盲」,並沒有使用詐術。
但高分院僅以陳敬鎧日常表現作為判准,並未斟酌盲視相關事證,並只採眼科醫師的器質盲判定,逕自認定他的視力功能在萬國視力○.○一以上,就對陳敬鎧成立詐欺罪,「法官顯有心證」。
認為「法官顯有心證」
檢察總長江惠民表示,尚未收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收到後法務部會給高檢署研議是否提起再審,並給最高檢看是否有聲請非常上訴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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