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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婆很久沒做」色男襲胸女大生

2018/07/02 06:00

許男被判20天拘役及判賠13萬定讞。(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市許姓機車行老闆趁友人女大生小如(化名)獨自到機車行聊天不注意之際,突然伸手到她衣服內摸胸,小如受驚嚇推開許男的手欲離開,許男竟厚臉皮想拉她進密閉小房間,並興奮對她說「和老婆很久沒做了」,小如不甘受辱提告;刑事部分,因許男表達悔意,法官判20天拘役確定,但小如仍不原諒許男而求償,高院判許賠13萬定讞。

機車行老闆 判拘20天、賠13萬

判決指出,許男和小如是朋友關係,但他覬覦小如美色已久,前年4月20日晚上9時,小如到許男經營的士林區機車行聊天,獨自坐在沙發上。

許男認為有機可乘,起色心,不動聲色坐在小如身旁,並伸手搭肩,摟她的腰。小如發覺許男舉動不尋常,挪動位置,許男跟著移動身子靠過去,並趁她來不及反應時,將手伸進小如衣服內撫摸她的胸部。

小如受到驚嚇,推開許男欲離開,但他強拉她的手不讓她走,還在她身邊輕聲說「櫃子擋著不會有人看到」,即使力欲拉她進入一旁密閉的小房間,還語帶興奮對她說「(我)和老婆很久沒做了」。小如用盡力氣脫困後,對許男提告,並求償115萬元。

許男起初否認摸胸等犯行,辯稱「不小心碰到」,直到一審審理時,改口向小如道歉、賠罪,並主動拿10萬元給她,希望獲得她原諒,請求法官輕判,但小如仍不願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輕判2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2萬元確定。

民事部分,高院審理認為,許男不顧小如是朋友關係,對她性騷擾,並進一步性暗示,造成她身心痛苦,判許男應賠償13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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