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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加班被換成嘉獎 警工會喊薪酸

2018/03/24 06:00

警工會與立委、議員召開記者會,呼籲若沒辦法改善勞動環境,至少先拿掉加班費請領上限。(記者蘇芳禾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警察同仁做功德做很久了!」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簡稱警工會)昨與立委、市議員召開記者會,為超時工作還沒領到部分加班費的警察抱不平,警工會監事大白(化名)質疑,因為相關請領規定,員警加班時數被換成嘉獎,壓榨基層勞動力。

與會的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黃悅茵說,警、消的上限已經有特別考量,還是要回到內政部做通盤考量,循行政程序辦理。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張淑芳表示,警政署很重視基層同仁權益和健康,不過警察不適用勞基法,加班超勤也有用其他方式獎勵、補償。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呼籲,若短期內不能讓基層員警準時下班,也要讓這些超勤加班的警察拿到合理加班費。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說,北市超勤加班費是足夠的,但因中央訂了上限,無法核發,只能用記嘉獎方式補償。

籲取消加班費上限

大白指出,即使依現行公務人員加班費計算方式以及法定超勤加班費上限,包括「警察機關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等,讓全體台北市警察同仁損失3500萬元以上勞務所得。如果依照勞基法規範,加班費需加成1.33至1.66倍,那台北市政府約積欠基層警員3億元以上勞務所得。

大白表示,警工會要求政府應取消超勤加班費上限,採取實報實銷;並依照勞基法精神,超勤加班費應視加班時間加成,不得以不等價如記嘉獎方式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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