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伯敲車窗查賊 車主當他偷窺痛毆
李男把車子停在巷內,和女友在車上休息。(取自爆料公社臉書)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李姓男子把車停在台北市仁愛路的巷內,與女友在車上休息,陳姓男子路過看見車內有閃爍光影,因值半夜,以為是偷車賊,便貼著車窗查看,還敲車窗,女友驚叫:「有個男的在外面看我」,李男不爽衝出車外與陳互毆,雙方掛彩互控傷害。
車主護女友 雙方都掛彩
廚工陳男(54歲)指稱,上週五凌晨2點多,在家喝完兩瓶啤酒,拿空罐去附近資源回收場丟,經過仁愛路附近巷弄,見路旁一輛白色轎車內有紅色光點,懷疑有偷車賊,因車窗很黑,遂貼著車窗往內查看,還敲了2下車窗。
車主李男(26歲)說,他與女友因隔天早上有工作,擔心遲到索性睡車上,女友忽然告訴他:「有個男的在外面看我」,他還沒來得及反應時,對方還敲窗,他嚇一跳,光腳衝出車外理論。
警方調查,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李拿金屬棒猛打,把陳的右眼打成「熊貓眼」,多處挫傷;李因光腳扭打,腳底也嚴重挫傷,肢體也掛彩,女友嚇得不知所措,直到警方巡邏經過制止,將雙方帶回派出所。
家屬控吃案 派出所否認
陳聲稱發現車內有人後曾道歉,李卻破口大罵「X你娘,看三小」,還打他;李稱不滿陳偷窺,護女友心切,才下車理論。
李、陳當晚在派出所表明互不提告,但陳男的家屬認為警方偏袒對方,便將事發經過PO臉書「爆料公社」,指控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林姓所長偏袒、吃案。
林姓所長說,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兩人一開始均不報案,事後才各自提告,警方都依規定受理、製作筆錄;所長承認曾勸陳男「這麼晚了不應去看他人的車,恐生事端」,可能引起家屬誤會,但絕無偏袒任一方。
好心若引紛爭…最好報警
一名警官表示,曾有民眾熱心查看路旁車輛,進而發現自殺案、竊盜案,對於維護治安確實有所幫助,但民眾在不確定且無立即危害下,為免紛爭、保障自身權益,最好是打110通報警方較妥當。
陳男昨出面指控李男施暴。(記者王冠仁攝)
李男憤而持金屬棒打傷陳男。(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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