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教化可能」台灣司法自創
2017/04/20 06:00
法槌
〔記者張文川、黃欣柏/台北報導〕律師胡原龍說,謝女預謀犯案,一次奪走兩條人命,過去類似案件幾乎都會判死,本次判決凸顯近年法官迴避判死的趨勢,最高法院應給出「教化可能」的判斷標準,否則恐難以服眾。
胡原龍認為,重刑犯的教化可能性、再犯可能性,一直是司法量刑的迷思,人權兩公約並未規定禁止死刑,也沒有「教化可能性」一詞,而是台灣司法自行發展出來的慣例,太過於著重犯後態度,在我國實務判決上已過度使用;科刑懲罰應著重在犯案當下的動機、手段與情境,才能對已逝被害人做出公平判決。
胡原龍表示,單憑殺人犯關在看守所的表現,來判斷教化、再犯可能性,缺乏評斷基礎,專家心理鑑定,是依多少的矯正資源,判斷謝女的再犯機率?建議修法規定,法院在隱匿個資後適度公布鑑定報告,提出可服眾的鑑定依據,非由專家信口喊數字定生死。
-
謝依涵「可教化」判免死 反廢死:法官最需教化
-
謝依涵免死定讞 這兩點讓警方印象最深刻
-
葉總:打造冠軍球隊 先了解問題核心
-
謝依涵免死定讞 辦案警官:只能尊重司法判決
-
謝依涵免死?鑑定「有教化可能」 更二審明宣判
-
愛地球兼顧收益!這基金轉氣候風險變商機
-
謝依涵可教化免死 反廢死後援會批「很瞎」
-
高雄又撞了!休旅車閃起步切入轎車 打保齡球撞9汽機車
-
台中休旅車翻覆躺路中央!1家4口脫困、8歲女童送醫
-
青春期被表哥襲胸3次 4年後表妹驚覺metoo提告
-
洩165反詐平台警示帳戶等資料 貪警涉收賄助詐團 收押免職
-
公然侮辱罪合憲 但限縮範圍
-
法界:網紅惡評賺聲量 應修法重懲
-
學者:應顧及被害人感受與名譽
-
3.9萬噸建築廢棄物回填靶場 少校起訴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