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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嬤曾說不後悔…逆孫哭了換免死

2016/11/12 06:00

陳男持刀砍死扶養他長大的阿嬤,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由阿嬤帶大的陳姓男子,誤會阿嬤重錢不重情,常碎念他不工作,去年10月持刀砍死熟睡中的阿嬤,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他當庭下跪求死,母、妹也向法官求情,合議庭認為陳男有悔意、有教化可能,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失業已6年的陳男(36歲),不滿83歲阿嬤常叨念「要找工作」,竟趁阿嬤熟睡,持水果刀猛刺她5刀致死,還因用力過猛刀柄鬆脫,阿嬤死時背部仍插著斷裂的刀子,他被捕時竟說:「不後悔!」

當庭跪求判死刑

法官調查陳男因父母離異,自幼由阿嬤扶養,欠缺親情關照,後來入伍服役出現焦慮狀就醫,不久又因感情因素在軍中割腕自殺送醫,診斷出「性格異常」、難控制憤怒而停役。

被認定可教化 判無期

判決書指出,陳男認為是父親賺錢提供家用,阿嬤卻視金錢重於感情,103年間父親過世,阿嬤卻拒絕他迎父親牌位回家供奉,讓他懷恨在心,行凶前準備了2把水果刀、1把魚刀,其中1把原準備自殺用。

陳男庭訊時跪求法官判死,辯護律師表示,被告非毫不顧念阿嬤的養育之恩,曾於晚間發覺阿嬤輕微呼喊聲,立刻與女友下樓察看,並通知救護車將阿嬤送醫治療。

陳男曾被診斷出疑似邊緣型人格違常,但複鑑認為,犯案當時並無精神耗弱影響行為能力,不適合減刑條例,合議庭審酌他犯後有意自殺結束生命,後又寫書信表示深感懊悔,當庭哭泣求死,故認有悔意、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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