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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雙寶媽婆媳不睦!痛毆未滿月兒子出氣 判2年10月入獄定讞

2024/06/20 12:05

最高法院認定邱女虐兒手段惡劣,駁回上訴定讞,確定入獄。(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20歲邱姓女子因婆媳長期不睦,竟將怒氣發洩在剛出生尚未滿月的兒子身上,2度怒打幼嬰頭部並重摔在床上,導致兒子嚴重腦傷,至滿週歲仍無法翻身、攀爬,發展嚴重遲緩,法院一、二審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邱女判處2年10月徒刑;邱女以患產後憂鬱症為由上訴請求減刑,最高院認定她犯案手段惡劣,駁回上訴定讞,確定入獄。

判決指出,邱女婚後住在婆家當全職家庭主婦,與婆婆長期失和致使壓力過大,2022年產下次子後,多次毆打尚未滿月的兒子洩憤,還重摔在床上,造成兒子頭骨骨折、多次急慢性硬腦膜下出血,嚴重腦傷,同年5月3日送醫急救,醫院查覺受虐而通報,檢方起訴邱女。

法院指出,男嬰因腦傷而癲癇,身心發展落後同齡兒童,到了滿週歲仍不會翻身,也不太會爬行或坐穩,更不會站立,發展遲緩,但尚無從認定達到難以回復的重傷害程度,因此以傷害罪論處,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邱女判處2年10月徒刑。

邱女上訴主張自己20歲就成二寶媽,家中經濟靠老公支撐,她與婆婆長期不睦,屢遭婆婆責罵,小兒子剛出生時的身體狀況不佳,她既要忙家務又要照顧孩子,長期處於焦慮憂鬱中,一時失慮觸法。

她自認案發時沒有意識到自己生病,現在已有病識感並積極治療,丈夫也表明希望給她改過自新機會,且仍須仰賴她照顧2歲長子,若入監將不利兒子成長,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希望高院酌減其刑並宣告緩刑。

但高院認為,邱女是在一審判決後,才赴身心診所就醫,距案發已逾1年多,無法認定案發時患產後憂鬱症,且幼子平時由邱母照顧,邱女行為沒有可憫之處,無從減刑,審酌邱女智識正常,明知嬰兒腦部、頭部及身體都非常脆弱,卻將情緒宣洩在幼嬰身上,多次毆打並重摔,犯罪手段惡劣,維持2年10月刑期,不予緩刑。最高法院駁回邱女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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