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內對男嬰施暴20次致重傷!涉虐保母求交保被拒
新北地院。(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保母葉寶瑛今年2月涉嫌對1名7個多月大的男嬰施暴,包括將男嬰用力丟、甩、摔在木質拼接地板上,甚至發現男嬰意識異常,仍用力搖晃,接手照顧男嬰才短短3天,施暴次數高達20次,致男嬰腦部及眼部受重傷,新北地檢署4月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重傷害及妨害幼童發展致重傷等罪嫌將她起訴,葉女移審後被法院裁定收押,葉不服聲請撤銷、希望交保,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葉女領有合格保母執照,2020年開始擔任全職保母,今年2月19日起受託照顧被害男嬰,卻在接手照顧當日下午4時就涉嫌施暴,將男嬰以背朝地方式摔在木質拼接地板,或以拉單手拖拉身體等,隔日早上10時繼續施暴,同樣以背朝地方式,用力將男嬰摔在木質拼接地或沙發上等,一直持續至下午6時。
21日下午3時許,葉女變本加厲,用力把男嬰丟、甩、摔在木質地板上,下午5時許,她雖發現男嬰意識狀況異常,仍用力搖晃身體。
檢警調查,葉女照顧男嬰短短3天,施暴次數高達20次,21日晚間6時許,被害者父親將男嬰接回家,發現他有昏睡、全身癱軟狀況,送至診所診治返家,仍有發高燒、抽搐等情形,隔日凌晨3時送醫急救,經醫院社工通報疑似兒虐案件,警方介入調查,經徵得葉女同意上門搜索,查扣監視器畫面發現她的離譜行為。
葉女今年4月間被起訴後,合議庭認為她涉嫌重大,且就本案重要事證即監視器錄影,有藉詞未配合員警調閱情形,有逃亡、變造證據之虞,再加上她以保母維生,案發時除本案被害人外,尚有其他接受托育的嬰幼兒,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收押。
葉女不服聲請撤銷或變更,她否認有未配合員警調閱監視器情形,並主張,自己有穩定居所,並非具相當資力者,家庭功能仍在,無逃亡之虞,另外她雖有保母執照,但已遭主管機關暫停新收兒童,她原本照護的其他幼童,已通知家長另行安排照顧,目前無照顧幼童工作,並對反覆實施傷害之虞,希望以具保及限制住居方式取代羈押,讓她得以有更多時間規劃並安排賠償。
合議庭認為,葉女確有多次拒絕提供監視器情形,且她起初坦言「一時理智線斷掉斷掉、情緒不穩」才犯案,後來又改口:「稱其不記得有摔到小孩,沒有傷害小孩,不是故意的」,加上她尚有重拾保母職務可能,本案又涉嫌重大,有逃亡、串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