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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與女友散步 竟性騷擾鄰座陌生女

2024/06/19 07:10

張男在女友面前,涉嫌性騷擾陌生女子,被高雄高分院判罪定讞。(情境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餐飲業張姓男子與女友在木椅休息,與鄰座陌生女子攀談之際,他竟假藉按摩,涉嫌撫摸對方腳踝等處,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45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20日晚上9點多,被告張男與女友在高雄市鹽埕區大義街上散步,途中在大義街1號前木椅上休息。2人與鄰座的被害人小芳(化名)攀談寒暄期間,張假藉按摩名義,涉嫌貿然出手觸摸她腳踝,並順勢按壓小腿。

鹽埕分局接獲小芳報案,全案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張男雖坦承觸摸、按壓小芳腳踝等處,但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行為,堅稱事前有經過她同意。

1、2審調查,案發後1小時,小芳即向警方報案外,隔天並傳訊息予張女友說:「妳男朋友這樣認識沒多久,這樣按觸女生的腳,妳這樣不會生氣喔,妳不會吃醋」、「可是你真的容許他這樣隨意觸碰別人的身體嗎?」等話。

此外,審酌張男未和解、道歉,又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處拘役45天確定,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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