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某幼兒園2教保員不當管教 各罰50萬終身不得聘任
嘉義縣某私立幼兒園負責人、教保員被裁罰。(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某私立幼兒園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幼兒,縣府教育處調查後,5月中裁罰李姓、黃姓教保員各50萬元,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陳姓負責人則裁罰6萬元。
教育處說,教育處獲報,幼兒園2名教保員長期非正向管教,不當對待幼兒,有不適當言語及處置不適當情形,經調查屬實,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依同條例第40條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各重罰50萬元。
陳姓負責人部分,因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緩6萬元;縣府教育處說,針對該幼兒園進行教育訓練,教保員對待幼兒必須要有耐心,也向幼兒園宣導,切勿有不當對待幼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