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科員約砲硬上女網友偷拍存「花冊」 21年前曾犯3起持刀性侵案
桃園市消防局40歲楊姓科員,21年前因考試壓力大竟3度持刀性侵女子,考上公務員後就停止犯案,讓性侵案遲遲無法破案,最近楊男開始在網路約砲,女網友身體不舒服還硬上被提告,警方從楊男檢體揪出身分。(示意圖)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當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桃園市政府消防局40歲楊姓科員,21年前因考試壓力大竟3度持刀性侵女子,考上公務員後就停止犯案,讓性侵案遲遲無法破案,最近楊男開始在網路約砲,女網友身體不舒服還硬上,才被女網友提告,警方從楊男檢體揪出身分,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但21年前性侵案已過追訴期,只能不起訴。
楊姓男子是在去年到女網友住處求歡,因當時女網友生理期來,且女網友身體不舒服吃藥後精神恍惚,楊男不顧女網友反對硬上,且事後床上、楊男、女子下半身滿滿都是經血,楊男顧不得清洗,還刪除女子手機內兩人對話紀錄後就離開,女網友提告性侵,警方採集檢體,確認楊男就是21年前作案的性侵犯。
警方曾到消防局搜索,並在楊姓男子的公務電腦中找到名為「花冊」的檔案夾,期間發現數部偷拍性愛影片,1名女子一直到被警方通知後才知道自己被偷拍。影片資料夾名稱還會寫上女子特徵、手機。
據了解,楊姓男子2002年、2003年時疑似為參加國考壓力太大,犯下3次性侵案,作案手法都是到公寓大樓尋找對象,然後尾隨進入電梯間,隨後持水果刀抵住女子背部,強壓女子到偏僻處,以膠帶捆綁女子後對其性侵。當時警方雖有採集檢體,但無法查出DNA為誰所有,案件遲遲未破。
不過這3次性侵案案件,即使是第3件案件的追訴期時效也是在2023年2月22日,但案件在2023年11月20日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送到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至於性侵女網友、偷拍部分,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楊男目前還在押中。至於其他被偷拍的女網友,檢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表示,已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停止楊男職務且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續將依懲戒法院決議或審判結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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