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盤查、「拍搜」檢查都違法 男持有毒品改判無罪
2024/01/07 21:59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有毒品記錄的廖姓男子搭計程車時,被曾逮過他的員警認出、盤查,並以「拍搜(指拍身體檢查有無違禁品)」方式,搜出他腰際間藏有5包毒咖啡包,新北地院簡易判決判處廖男拘役30日,他上訴控警違法搜索,合議庭認為,警方從一開始的盤查、「拍搜」檢查都違法,進一步發展成違法搜索,扣案毒品無證據能力,改判廖男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6月22日,員警騎車巡邏時,盯上一台計程車,並發現後座的廖男是毒品人口,要求盤查並以「拍搜」檢查身體,果真搜出毒咖啡包;廖男因此被判處拘役30日,他不服提出上訴控警違法搜索。
合議庭認為,警方有多項違失,例如:廖男當時只是單純坐在計程車後座,並無任何可疑舉止或犯罪嫌疑跡象,員警一開始以自創的「毒品人口」事由盤查,已違警察職權行使法。
合議庭並認為,刑事訴訟法中並未容許警察可「拍搜」,這應是警職法中的「檢查行為」,但員警要發動檢查,須有明顯事實認為人民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例如槍枝及刀刃等,但從密錄器畫面看來,當時並無此情形,員警恣意檢查廖男身體及其物品的行為已違法。
合議庭認為,員警當時行為本質上就是「無令狀搜索」,但不符合附帶搜索要件,且員警在搜索前未獲檢察官口頭或書面指揮,搜索後亦未在3日內報告檢察官及法院,緊急搜索程序也違法,宣告扣案毒品無證據能力,改判廖男無罪,可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
追嫌犯進教堂惹議 警澄清:依法行事,絕無侵犯宗教自由!
-
二審仍認定違法搜索 槍砲犯卻改判有罪
-
年終獎金將入袋 永康鬧區最後3字頭一次購足3房
-
獨家》罕見!「手機內」違法搜索?被告律師獲判無罪
-
急破案、沒請票又衝錯店家 帶隊警官:屋主同意進入但沒搜索
-
蝙蝠俠ETF投資界超級英雄 00757純度最高、績效制霸
-
高雄警揪妹吸毒2大過免職 所長自檢仍連坐拔官調職
-
台中公園日月湖 驚傳妙齡女晚間落水
-
1/8 今彩539、3星彩、4星彩獎號出爐了
-
痛!南投馬海僕富士山紅檜神木重創 遭山老鼠「開腸剖肚」
-
蘆洲工廠火災熱區再失火 燒毀三間連棟鐵皮屋
-
在LINE「遇到愛」暈船 60歲婦衝銀行想匯10萬:試探是否真心
-
水泥泵浦車下橋疑煞車失靈 新莊大漢橋13車連環撞
-
金門男疑與妻口角情緒失控 小三通碼頭落海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