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懷抱星夢參加訓練班 竟遭老師熊抱強吻
吳男假借指導拍片為由,趁機猥褻女學員。(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身為電視節目「瘋神無雙」固定班底的吳姓劇團負責人,2021年間擔任電視台主持人訓練班教師職務時,藉指導拍攝YouTube影片的名義約女學員外出,卻以放鬆為名,在大街上強吻硬抱。一審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吳9月刑,二審高等法院考量雙方已和解,8日諭知緩刑2年,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2021年12月15日下午2時許,吳男以指導拍影片跟剪輯為藉口,約女學員外出,卻邀她到摩鐵拍攝,沒想到被拒絕後,吳男開車載她到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處有塗鴉的滑板區,光天化日之下藉詞:「抱一下讓妳放鬆」,突然強行環抱並強吻。
吳男否認環抱與強吻,強調只有幫女學員按摩肩膀放鬆,女學員案發後還傳「你今天表現好棒」等訊息給他;他雖然有道歉,但只是希望讓她心平氣和,不是承認女學員指控。
一審新北地院指出,女學員對於遭抱住、強吻等重要情節,歷次偵審證述內容均大致相符,並無重大瑕疵,2人亦無特殊仇恨怨隙關係,依常理女學員應會希望與吳男維持良好互動進而學習拍攝、剪輯影片技巧。
新北地院表示,女學員證述時出現哭泣、哽咽等情緒反應,案發後又因憂鬱情緒而就醫,加上事後曾傳訊質問吳男:「那天突然這樣抱我,我有說不要,你又親我」,吳男的回應是:「我當下並沒有感覺到你有不愉快,但現在感覺到你的不愉快,所以我現在正式跟你說聲對不起」,因此判定有罪。
二審高院指出,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與量刑,並無濫用權限或違法、失當之處,吳男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但高院發現,吳男無前科,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與女學員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獲原諒,同意予以緩刑的機會,合議庭認吳男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應知所警惕,8日併予宣告緩刑2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0小時,以導正及建立其正確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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