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毒駕撞死義消 重判6年半
楊男開車追撞張男機車,又撞上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被夾死。(竹市消防局提供)
法官︰剝奪無辜生命 危害巨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從沒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去年八月吸毒後開車,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連人帶車擠壓到前方的大貨車,造成張男慘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院依毒駕致死罪判刑六年六月。
法官調查,從來沒有考過駕照的男子楊毓榮,去年八月十七日凌晨在竹市居處吸用安非他命,上午十一點多開車行經竹市林森路,追撞前方張姓義消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推行至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
張男因頭胸損傷、下肢骨折與創傷性休克,送醫不治,員警在楊男身上扣得安毒一包,經採集其尿液、毛髮送驗,呈現安毒反應。
法官認為,楊男無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甚至施用毒品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被害人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
被害人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消,當天只是要出門買材料,卻發生憾事,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且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
法官指出,楊男行為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他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家屬迄今難以原諒楊男,最後法官依毒駕致死罪判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