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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下士1人分飾2角性侵女大生 警查出他也曾對女高中生伸狼爪

2023/08/17 16:36

案發時擔任憲兵下士的林男,性侵害女大學生之後,警方比對基因,發現他另涉嫌性侵害女高中生。(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憲兵第203指揮部林姓下士,2020年認識就讀大學的女網友小芳(化名),他一人飾演兩角色,傳簡訊向小芳謊稱,他請一名按摩師為小芳「抓龍」,實際上這名按摩師是他自己假冒,再伺機性侵害小芳得逞,警方比對基因,又發現他另於2019年用同手法性侵害一名未成年女高中生,甚至辯稱是女高中生同意與他發生關係,法官不採信辯詞,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罪,各判刑4年與3月徒刑,後者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擔任憲兵第203指揮部林姓下士(職業軍人,2020年7月退伍),2020年3月底,透過網路認識就讀大學的女網友小芳(化名),他一人飾演兩角色,以微信暱稱「wei」,傳簡訊向小芳謊稱請一名按摩師為小芳「抓龍」。

小芳雖婉拒,林男仍不斷勸說,終獲小芳同意,並將租屋處地址傳送予林男,林男再假冒按摩師,到小芳租屋處,為小芳按摩時,要求小芳褪去衣物,利用體格上優勢,對小芳性侵害得逞。

小芳相當惶恐,她當時不知按摩師是林男假扮,傳訊息告訴林男「昨天你那口中的按摩師性侵我」、「那個口中的朋友性侵我」、「我手上也有證據」、「我第一次被這樣糟蹋」,檢警調查始知,按摩師是林男假扮,但林男宣稱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法官不採信辯詞,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三審駁回確定,林男已入獄服刑中。

至於第二案,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9年2月5日晚間,化名「傑偉」,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女高中生小芬(化名),他用同一手法,騙小芬到飯店開房間按摩,他再假冒按摩師,伺機性侵害時,小芳感覺下體極度疼痛,起身停止按摩,並質問林男,雙方起爭執,小芬打電話報警,林男搶奪手機丟棄在地,小芬與員警通話因此中斷,林男伺機奪門而出,警方比對資料庫發現,兩案的嫌疑人基因一樣,都是林男犯案。

林男的辯詞與第一案相同,他宣稱是小芬同意,雙方合意發生關係,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卻認為,小芬案發時報警,甚至兩人爭搶手機,都顯示林男辯詞不足採信,但無證據顯示林男知道小芬未成年,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罪(搶手機阻止小芬報案),各判刑4年與3月徒刑,後者可易科罰金,林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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