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領錢分神「只拿卡忘拿錢」 下一秒錢就不見了
陳姓女子侵占提款機5千元,被法官判罰8千元。(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柳姓女子和家人到旗津旅遊,在ATM領錢時分神,只拿卡忘拿錢,當她下一秒回過神再去ATM找錢時,5千元已不翼而飛,警方循線找到涉嫌偷錢的陳姓女子,員警問她「有沒有拿走ATM的錢」,陳婦急忙撇清:「我身上的現金從來不超過3千元,怎麼會有5千元?」,員警搖頭苦笑:「我還沒說金額,你怎麼知道是5千元?」;露餡的陳女被送辦後,高雄地院依侵占罪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1月24日中午,家住台北的柳姓女子與家人到旗津旅遊,她到超商裡面的提款機提款,因當時帶著2名小孩,加上在想事情而分神,操作完成後僅將提款卡拿走,卻忘記把提領的5千元一併取走。
隨後而至的陳姓婦人(55歲)看到提款機上有千元大鈔,她先左顧右盼像是在尋找失主,沒想到下一秒卻是伸手將千元大鈔一把抓起放進褲子後方口袋,再假裝若無其事的挑選商品;柳女此時突然想起現金還在提款機的吐鈔口,焦急的返回尋找,碰巧與陳婦擦肩而過,但陳婦表現出若無其事的樣子步出店外。
警方獲報後經多方查訪,前往陳婦家探詢時,陳婦表示確曾到過這家超商,但沒有拿走提款機上的現金,強調自己身上從不會超過3千元,不可能會有5千元,員警立即反問:「我都還沒說金額,你怎麼知道是5千元?」,陳婦啞口無言,但仍不肯鬆口,一再強調自己沒偷錢。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超商監視器畫面,發現柳女離開提款機後,陳女隨即走到提款機,回頭轉身並走到貨架位置,右手放在頭上往收銀台方向察看,再走回到提款機位置並伸出右手拿取物品,之後轉身將物品放置褲子右後方口袋後,背對著自動櫃員機,認定她確實有取走5千元,因此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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