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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菊140萬!女友熟睡叫不醒 他趁機「走後門」噴巨款和解

2023/05/21 06:34

盧男趁女友熟睡,乘機採菊花走後門性侵,狂噴140萬元和解。(資料照)

首次上稿 05/20 23:47
更新時間 05/21 06: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盧姓男子得悉女友小詩(化名)工作疲勞,返家睡覺就不易醒來,竟趁她熟睡兩度性侵,其中一次還侵入肛門;小詩痛得驚醒,堅持提告。盧男見代誌大條,噴了140萬元求饒,才獲得小詩原諒。高等法院考量雙方已和解,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2年刑,緩刑3年,參加性別平等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盧男與小詩交往,偶爾會到彼此的住處過夜,因而知道對方的生活習性。盧男得悉小詩工作繁重、勞累,回家只要一睡著就不省人事,陷入熟睡狀態,不易醒來。

2020年間,盧男到小詩家過夜,睡到一半睜眼,見小詩熟睡,叫也叫不醒,竟脫掉她的內褲,在未獲得同意下強行性侵。小詩驚醒赫見盧男對她嘿咻,氣得痛斥一頓。

原以為只是偶發事件,小詩不想追究,沒想到一個月後某日深夜,她再度與盧男共枕眠,熟睡時突然覺得肛門劇痛,趕緊睜眼查看,發現盧男故技重施,此次還趁她昏睡時走後門,當場氣炸,不願忍辱堅持提告。

盧男得知乘機性交屬於重罪,趕緊向小詩求饒,小詩念及兩人情分,索討140萬元賠償金,換取原諒並同意給予緩刑。盧男同意,當場開出140萬元業務專用支票。

高院指出,盧男已坦承犯行,與小詩達成和解,和解筆錄載明「告訴人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之民事、刑事責任,並願原諒被告並給予被告緩刑自新之機會」;小詩亦當庭陳稱:「如和解筆錄所載我會原諒被告,如果可以諭知被告緩刑的話可以給被告緩刑的機會,因為被告尚有小孩需要照顧,我希望小孩的身邊有父親照顧」,堪認盧男確實努力彌補過錯。

高院認為,盧男已得到小詩原宥,所為尚非達罪無可赦的嚴重程度,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遂酌量減輕其刑至2年,諭知緩刑3年,參加性別平等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可上訴。 兩人對簿公堂後,以分手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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